关于开展“红歌传薪火·青春奏强音”——“秋歌嘹亮·班班唱”合唱作品征集的通知-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美劳教育中心(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)

通知公告

    通知公告

    当前位置: 首页 -> 正文

    关于开展“红歌传薪火·青春奏强音”——“秋歌嘹亮·班班唱”合唱作品征集的通知

    作者: 发布日期:2026-09-15


    各学院:

    根据《关于组织举办2026年度“四季育美”美育主题实践系列活动的通知》安排,由体美劳教育中心牵头,协同党委宣传部、党委学工部、团委,面向全校学生开展“班班唱”合唱展演活动,让学生在歌声中感受美、传递美,以红色歌曲浸润心灵、厚植家国情怀,展现新时代青年勇担时代使命的精神风貌。具体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活动主题

    红歌传薪火・青春奏强音

    二、参加范围

    全体在校学生

    三、活动时间

    2026915日(星期二)——929日(星期二)

    四、活动具体要求

    (一)排练选拔

    1.各学院组织本院学生,以班级为单位,自行选定一首爱党爱国、歌颂长征精神的经典歌曲(各学院所选曲目原则上不重复,如出现重复曲目,主办方将视情况统筹调整),利用空余时间进行排练演唱。鼓励在保留歌曲原意与风格的基础上,进行创意改编与创新演绎,如融入舞蹈、朗诵、乐器伴奏、情景表演等元素,使合唱表演更具观赏性与感染力。

    2.各学院组织院内评选,择优选送1个优秀合唱节目,自行录制视频(限2026级新生参加),代表本学院参加“秋歌嘹亮·班班唱”活动评选。

    3.节目视频开头要求由学生担任旁白,在介绍所演唱歌曲的创作背景、主旨精神后,再进行合唱表演。

    4.选送作品的视频格式为.mp4,伴奏音乐要求纯伴奏,节目展演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。

    5.请各学院于929日(星期二)12:00 前,将经本学院党委审阅的作品视频(以“学院名称-作品名称”命名)及“秋歌嘹亮·班班唱”优秀合唱作品推荐表(见附件)发送至邮箱:tml@tute.edu.cn

    (二)评选方式

    活动评委将根据各学院选送的作品,评出一等奖2名,二等奖3 名,优秀奖5名。

    (三)作品展示

    对于各学院所选送的优秀作品,主办方有权以复制、展览、放映、网络传播等方式,在校内大屏幕、微信公众号等学校官方平台进行宣传展示。

    五、工作要求

    (一)提高政治站位,统筹有序推进。各学院要紧扣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、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、国庆、校庆等重要节点,立足校园文化建设整体布局,坚持正确活动导向,精心统筹组织实施,全力营造“班班有歌声、院院有展示”的良好氛围。

    (二)聚焦育人核心,提升综合实效。各学院要以红色传唱活动为抓手,深度融合美育实践与思政教育,引导学生感悟长征精神、厚植爱国情怀,同步在活动实践中锤炼学生艺术表现力与团队协作能力,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。

    (三)强化全域宣传,浓厚育人氛围。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公众号、班级群等各类宣传阵地,对活动排练、选拔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宣传推广,积极营造传唱红色经典、赓续革命薪火的校园美育环境。

     

    附件:“秋歌嘹亮・班班唱”优秀合唱作品推荐表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附件:

     

    “秋歌嘹亮·班班唱”优秀合唱展演作品推荐表

     

    学院

    选送作品名称

    参与学生姓名

    指导教师姓名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联络员教师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方式: